學員交了駕校費用,沒上過課想退費卻想遭到駕校拒絕。
由于學業太忙,大學生小龍在一駕校報名交費后三個多月來一直沒時間上課,小龍因此有了退學的打算。8月31日,小龍找到駕校要求退還4200元費用時,卻遭到駕校拒絕。
老家內蒙古的小龍在省會一所高校上學,據小龍介紹,今年四五月份,她在學校看到名都駕校發的傳單,由于自己早就考慮在大學期間考駕駛證,便報了名并交了4200元的學費,駕校給她開了一張蓋有駕校財務印章的收據。當時,駕校告訴她可以根據她的時間安排學習考試。之后的幾個月,小龍除了忙學業外,又得去醫院實習,這樣一來,小龍忙得沒了學車的時間。其間,駕校每個月都會打電話詢問她能否上課考試,但小龍一直也沒抽出時間。“我感覺時間太緊了,因此就想退學,今后再說。”小龍說,8月31日上午,她前往名都駕校,要求退學退費,駕校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規定不能退費,之后又說算小龍參加了理論學習,4200元可以退還1000元。這令小龍很是氣憤:“我一次課都沒上,她就說按上了理論退費,難道理論課值3000元?”小龍試著同對方協商,但對方依然堅持原來的說法。“我是個學生,這4200元對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一天課沒上怎么就不退呢?”為此,小龍撥打了運管處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表示小龍的投訴已受理,七個工作日之內會給出答復。
8月31日上午,記者致電名都駕校,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只要不考試,可以一直保留學籍,但他們有規定報名后不退費。對此,運管處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駕校與學員之間簽訂合同,那按合同辦。如果沒有簽訂合同,雙方可協商解決。
對此,石家莊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河北博尚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翟志龍律師認為,合同是合同主體之間約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依法訂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受法律保護,當事人應按約定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但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學員向駕校交學費,駕校應提供相應的服務,現一方由于客觀原因無法履行合同,無法接受駕校提供的服務,如無特別約定或雖有約定但不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可與對方協商解除,從誠實信用角度來講,駕校退還相應學費符合公平原則。但建議今后消費者在接受相關服務時,為避免糾紛,最好與經營者簽訂詳細的書面服務合同,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這樣在發生爭議時解決起來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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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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