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規定
1、持有部隊(武警)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復員、轉業、退伍后可以持原駕駛證換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持有部隊(武警)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現役軍人因工作需要可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2、復員、轉業、退伍人員須在復員、轉業退伍后一年內提出申請,進行道路駕駛考試。超過1年不滿兩年的,須進行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考試。滿2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請學習駕駛證辦理。持有部隊(武警)小型乘座車、摩托車駕駛證3年以上的,免考道路駕駛考試。
二、辦事所需資料
1、申請人按填表須知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可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免費領取);
2、申請人持《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到區、縣級市以上醫院接受體檢并簽章(駕駛員體檢專用章);
3、屬復員、轉業、退伍人員的,交驗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員、轉業、退伍證和復印件,以及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的證明;
4、屬現役軍人的交驗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批準證明(證明中須注明申請人實際駐地住址);
5、部隊(武警)駕駛員檔案及有效的正式駕駛證;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著便裝(非制服)的紅底光面小1寸(32mm×22mm)彩色照片6張(人像頭部應占相片長度三分之二)。
三、持有部隊(武警)駕駛證人員申領地方駕駛證
持以上資料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須復考的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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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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