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交警橋西一大隊六中隊民警,查到一名酒駕男子楊某。沒有吹酒精測試儀前,楊某向交警坦白自己中午喝過酒,經過測試果然顯示為酒后駕駛。
楊某堅稱,昨日12時至13時曾飲酒,酒勁應該早就過了。楊某說,他知道酒后不能開車,但都七八個小時了,怎么還能測出來?
因酒后駕駛,楊某將被處以500元罰款,駕駛本被記12分,另外還要接受交通法規培訓。
交警介紹,通常情況下,酒在人體內需要10到12小時才能完全讓血液處于正常狀態。如果身體狀況不好或者飲酒超量,一般至少需要20小時以上。
新交規實行后,常州市第一個因酒后駕車被扣12分的駕駛員,在前一天中午飲酒過多,在次日下午被攔下檢查時依然測出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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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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