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考時合理使用喇叭的經驗:
汽車在使用喇叭時,應注意是否在允許鳴喇叭的區域或道路上,不得在不明是否禁鳴喇叭的情況下使用喇叭。
考試經驗:
1)機動車在非禁止鳴喇叭的區域和路段使用喇叭時,音量必須控制在105分貝以內,每次按鳴不得超過0.5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2)不得用喇叭喚人叫門。
3)鳴喇叭的距離(一般為50~100米)和次數要適當合理,不能把喇叭當命令。
4)起步、超車前,要鳴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