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順序考試順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后一科目的考試。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每個科目考試1次,考試不合格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的,終止本科目考試。申請人可以重新申請考試。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1日內給申請人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該準考證明有效期為3年,申請人應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2)考試日期申請人取得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后,應當預約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日期和時間。
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或者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自車輛管理所受理之日起3年內完成科目考試。
(3)考試預約與次數規定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5次。第5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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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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