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張先生嘗試申請自考駕照,但五個月過去了還未成功。
有這樣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之前或多或少有過駕駛經驗,面對駕校平均四千元的報考駕照費望而卻步,遂產生直考駕照的想法;又有這樣一條特殊的規定:廣東省公安廳、交通廳去年8月3日聯合發文取消了“報考駕照必須出具《駕校培訓記錄》”的內容,但卻沒有向社會公開。目前,廣州岑村車管總所仍然以只接受“培訓班名義”報考為由拒絕個人報考。 學車選駕校到石家莊駕校網。
小張是個人自考駕照的代表,他與廣州岑村車管總所“斗爭”的時間已長達五個月,并仍將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繼續博弈下去。小張在五個月的時間內,逐漸認識到,自己并非是與廣州岑村車管總所在“斗爭”,而是在同一條千絲萬縷的利益鏈博弈。自考駕照遠比他想象的要難得多。
深圳有人試水自考駕照
“我是湖南人,1996年來到廣州,在廣州軍區后勤部當一名普通士兵,1996年,我在部隊考取了解放軍駕駛證。”說起自己的駕車經歷,小張一直滔滔不絕。
“不久,我復員了,卻忘記了部隊駕駛證要在兩年內到地方補考換為普通駕駛證的規定,結果我的部隊駕駛證在兩年后被自動注銷。”小張不無遺憾地說。 “今年春節前后,我打算在廣州報名參加培訓,但一打聽,培訓費平均在四千多元,我原本已經會開車了,為什么要去花這冤枉錢呢?”正當他為交不交錢重學猶豫時,來自深圳的一則新聞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名深圳市民在2008年以個人名義報考駕照遭拒,憤而將當地車管所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當地車管所敗訴,深圳車管部門由此開始了個人自考駕照業務的辦理。
小張欣喜若狂,于今年4月初跑到廣州岑村車管總所,詢問了前臺咨詢員和值班民警,得到的卻是否定的答復。“每次遭到拒絕,我都會將深圳的這個新聞復述一遍給別人聽,但對方不是表示‘沒聽說’,就是說‘這里是廣州不是深圳’。”
此時的小張并未灰心,然而他沒有想到,這條個人自考駕照之路,一走就是五個月。
4月份投訴后個人報考業務被受理。小張無奈之下,撥通了廣東省法制辦的電話進行投訴。接線員向小張保證,將馬上向上級領導反映他的情況,待取得同意后就向廣州岑村車管總所下函及致電,責成受理小張的業務。
兩天后,小張第二次來到廣州岑村車管總所。“這次與上次截然不同,車管所業務大廳一號窗一位姓王的女警官熱情地接待了我,還說已經可以受理個人報考業務了。她發給我一張與普通駕校學員報考申請表一樣的表格,讓我回去體檢、照相。”
4月19日,小張正式在岑村車管總所報名,并于當天預約,在3月21日參加科目一即文科考試。21日,小謝在岑村車管總所的五樓參加了電腦考試,電腦當場評卷96分(100分滿分,90分合格)。
“這時,熊警官對我說,科目二中電子樁考試部分,車管所可以提供車輛,但科目二九選三部分以及科目三的長途和路考部分,考試車輛需要自己準備。她還介紹了兩個渠道:一是可以找駕校租車,二是可以自備車輛,除車輛一定要有合法來源且無違法記錄外,還必須安裝副剎車、副喇叭、副反光鏡及長途監控攝像頭這幾樣符合‘教練車’標準的設備。”
相比之下,顯然找駕校租車更為劃算。可令小張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整整兩個月內他拜訪了五家駕校,竟無一家肯租車給他。
5月份車管所堅持應該由駕校約考。正當小張一籌莫展時,岑村車管總所附近一家駕校的一位教練卻意外答應了他的請求。“這位教練的情況與一般教練有點不同,他是連人帶車一塊掛靠在駕校名下。我與這位教練約好,全套費用一共2500元。我馬上交了1000元訂金”。
搞掂考試用車,已到五月中旬。小張馬上與岑村車管總所約考電子樁考試,卻因車管所系統遭雷擊耽擱了半個月,5月底6月初的某個周末,小張通過了電子樁考試,一切還算順利。
兩天后,正好星期一。小張與王警官約考科目二九選三的考試時間,并告知她已經租到符合標準的考試用車,熊警官詢問了車牌和駕校名稱后,告訴小張他被分配在7月9日上午1組考試,“7月4日前后會通知你過來拿單并辦正式約考手續”。
“我一等等到7月8日,沒有接到任何電話通知,只得再次來到岑村車管總所。王警官這次找來了一位‘林科’與我面談。他們告訴我,只需回去繼續練車,車管所方面會同這位教練所在的駕校溝通,由駕校的辦證員來負責我的九選三約考”。
面對小張有關“自備車輛約考為何要駕校參與”的疑問,“林科”如是回答:“首先,如果這個車是駕校的,他的車在我們這里備案注冊的,我們完全可以同意他來約;另外,他這個車是以他們培訓班的名義來備案的,應該是由他們培訓班進入他們的系統來安排,來約考。”
7月10日當天,一直沒有接到電話的小張,叫上教練,開著租來的教練車再次來到車管所。“這次,‘林科’把我們請到了一個小房間。不一會,駕校的老板出現在了我們面前。”駕校老板也沒多說話,只對那教練說了一句:“租車給他可以,你辭職先。”小張當天參加九選三考試的夢想就此破滅。教練只得將1000元訂金退還給他。
7月份車管所兩警員說法各不相同。
7月10日下午,小張來到廣州市公安局信訪辦投訴;7月15日上午,他又到廣州市交警支隊投訴。“一位車管所警員隨后來到交警支隊對我說,既然駕校的車租不了,干脆租朋友的,或者自己買輛車,加裝了應有的設備并通過驗車就可以了,他讓我當日下午到車管所拿考試用車條件的資料。”
當日下午,當小謝再次來到車管總所時,一位自稱專門負責駕照考試的李姓警官出現了。小張于是將自己的問題再度向王復述。李警官卻當即表示:“不行,個人要想參加考試,必須租駕校的車來。”
小張當即表示,駕校的車早已租好,只是對“必須由駕校辦證員來約考”的規定有疑問,李警官的口徑與“林科”一致,仍然認為既然車屬于駕校,則必須由辦證員以培訓班名義約考。雙方一直扯皮近半個小時,最后,王警官改口:“你現在把教練叫來,直接找我,我馬上幫你約考。”
半個小時以后,教練駕車來到車管總所,正在等待之時,駕校老板再度“奇跡”般出現,仍然要教練“先辭職再租車”。教練終于頂不住了,對小張說,實在對不起了,這車不能租了。
“自去年那件事到現在,深圳有800多人報名自考駕照,就因為考試用車,至今無一人順利考到證。”小張說。
至此,小張長達五個月的個人自考之路又走進了死胡同。“如果實在不行,只能以法律途徑來謀求權益了。”小張這樣說道。當記者問到小張為何如此執著時,他說:“規定不合理,就要改變。我愿意當第一個犧牲品,只為引起一點點波瀾。”
記者詢問五家駕校均遭拒
“整個市道都拒絕自考報名”為了證實小張花費兩個月詢問多家駕校租車考試未果的遭遇,記者專程走訪或致電市內五家比較有名的駕校,果然,均得到了“不能租車考試”的答復。 記者首先電話咨詢了同揮汽車駕駛員培訓咨詢有限公司,一位不愿 意透露姓名的服務員對記者說:“我們公司不提供出租教練車這種服務,一定要在這里報名參加培訓才能提供車子考試。”在記者的再三追問下,她無奈地說:“真的不行,如果我這樣做了公司會扣我工資的。”
粵迅駕校的王小姐十分堅定地對記者說:“現在整個市道都拒絕自考報名,沒有一家駕校會給你提供教練車的。”問及原因,她不愿回答并迅速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隨后,記者詢問廣東廣安駕駛學校、珠江新城大型訓練場和廣州市電車公司駕駛員培訓中心,他們給出的回答都一樣,“行不通,你還是盡快報名培訓再參加考試吧。”
小張的五大疑問
問題一:駕校為何不肯租車?
駕校回答:“沒有學校愿意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問題二:為何車管所每位接待警員有關考試車輛到底從何而來的說法都不一樣?
車管所王警官:“自主考沒有哪一條規定說怎么樣考,怎樣去做,這是個新鮮事物。”
問題三:為什么科目二及科目三考試車輛一定要租駕校的車?
車管所王警官:“因為我們的考試業務對象都是駕校培訓班。”
問題四:自備車輛約考為何要駕校參與?
車管所“林科”:“首先,如果這個車是駕校的,他的車在我們這里備案注冊的,我們完全可以同意他來約;另外,他這個車是以他們培訓班的名義來備案的,應該是由他們培訓班進入他們的系統來安排,來約考。”
問題五:有關約考不能以個人名義,必須要培訓班辦證員這一條,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
車管所“林科”:“有,但沒必要給你看。”
小張的自考駕照之路
2008年4月初,小謝咨詢岑村車管所,得到“暫不辦理個人自考駕照業務”回答。當日,小張向廣東省法制辦投訴。
4月19日,小張正式在岑村車管所填表報名。
4月21日,小張參加科目一即文科考試,并取得了96分的成績。
5月底6月初,小張通過了電子樁考試。
6月初,小張與岑村車管所熊警官約考科目二九選三的考試時間,王警官告訴小張他被分配在7月9日上午1組考試。
7月7日,小張被告知無法預約。
7月9日,教練退還租車錢,小謝沒能參加考試。
7月15日上午,一車管所警員告訴小張,可以自己準備符合考試要求的車輛參加考試。
7月15日下午,車管所負責考試的王警官表示,必須得租駕校車進行考試。
目前,小張仍有九選三、長途、路考三樣必須“考試車輛”的項目沒有進行考試。如果三項全部通過,經過一個月左右,便可拿到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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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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