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