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專題部署加強機動車駕駛人管理工作。今后交管部門將建立駕駛培訓質量倒查制度,每月匯總分析3年內駕齡駕駛人發生負主要以上責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況,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培訓質量責任倒查,對存在考試合格率排名靠后、縮短培訓學時、減少培訓項目、參與買賣駕駛證等情形的,暫停受理報考申請。
人們常把一些駕駛技術欠缺的新手駕駛員視為“馬路殺手”,“馬路殺手”所制造的麻煩種類各異,但是其根源主要是駕駛技術不到位,按說經過駕校的培訓,不出意外的話可以確保正常形式,但是事實上卻并非如此,在利益面前,一些駕校忘記了自己的責任,完全把培訓變成了交易,筆者就曾經接觸到這樣的駕校,只要交錢,駕校不但幫助替考,還提供辦證的一條龍服務,程序走到位之后,雖然筆者有了駕照,可是知道駕照來的不地道,所以一直不敢開車。這樣的駕校是不應該繼續存在,理應受到懲處。
當然,有人提議,道路安全人命關天,只要駕駛員出了交通事故,一律采取“株連“的方式,培訓該生的駕校應該停業整頓,這種做法似乎對駕校來說未免過于武斷,因為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是多樣的,個人技術是一個方面,同時還有其他的因素摻雜其中,因此,肇事司機只能為他的行為負責,至于駕校,在不能證明沒有在教學在盡到職責的情況下,對駕校進行連帶處罰,這就有失法律的公平,在法律上也是沒有依據的。
其實,要杜絕“馬路殺手“并非難事,因為駕校只是負責培訓,具體的考核、辦證還是公安部門,只要公安部門嚴把質量關,不為權錢等外界因素所影響,部不對駕校的替考等違法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加大監管和抽查,對駕校的教學進行專人指導,以制度來完善教學,相信是可以把好駕駛員的準入關,從而把‘馬路殺手”趕出馬路。同時,每月匯總分析3年內駕齡駕駛人發生負主要以上責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況,不是僅憑個案進行處罰,彰顯了公平,也有助于讓駕校提高教學質量,嚴格加強管理,從而促使駕校和駕駛培訓科學。全面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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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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