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考生“開夜路”考試。新規定將原科目三中的實際道路駕駛考試分離出來,單列為獨立的科目三考試(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明確了實際道路考試的13個基本項目,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會車、超車、掉頭,新增了“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夜間行駛”等4項內容。同時規定汽車類的考試項目不得少于10項,并設定了必考項目。
以往路考,一旦車子出現熄火,考生就會被判“出局”,新規將此項改為扣分制,同時還將傳統駕考中,“中途停車兩次”即視為不合格的規定予以刪除,中途停車不扣分。
新規定強調對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應當進行夜間和低能見度情況下的考試;對申請其他汽車準駕車型的,抽取不少于20%的考生進行夜間或者低能見度情況下的考試。夜間行駛主要考核的是學員運用燈光的本領,在低能見度的條件下,能否行駛自如。超車時,如果考生沒有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車輛,則不能過關。
新的科目三還要考量學員的文明駕駛,如路遇行人不減速禮讓將會被扣分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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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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