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會車操作程序:
1)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2)在有障礙的路段,有障礙的一方讓對方先行;但有障礙的一方已駛入障礙路段而無障礙的一方未駛入時,有障礙的一方先行。
3)在狹窄的坡路,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但下坡車己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讓下坡車先行。
4)在狹窄的山路,不靠山體的一方先行。
5)夜間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須距對面來車150m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準持續使用遠光燈。
(3)評判標準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并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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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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