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進入高速路段后,既無燈光信號和道路平面交叉,又無行人、非機動車和其他低速車輛的干擾,從而使車輛具備了可以充分發揮其性能的條件。
1)速度的選擇
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后,無論是正常行駛,還是超車或讓車,都應嚴格遵守最高車速和最低車速規定。
①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20km/h,其他機動車輛不得超過100km/h,摩托車不得超過80km/h。
②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車速不得低于60km/h。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l00km/h,如圖7-61所示;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110km/h,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90km/h。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要注意限速標志,按照標志要求限速行駛。高速公路上要求以非規定速度行駛時,都設有限速標志。在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及時將車速控制到限速標準以內,超速駛過該路段是非常危險的。
2)分道行駛
高速公路主車道設計有雙向四車道、六車道、八車道。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必須嚴格遵守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的原則;不得隨意穿行越線,不準騎、壓分界線。
3)跟車距離
為便于駕駛人確認與前車的距離,高速公路上專門設置有確認車距的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駕駛人可以利用這些標志、標線驗證與前車的距離,根據需要適時調整跟車距離。
4)注意交通標志和指示牌。
上路前想好入口和出口,早做準備早發信號,特別是不熟悉的道路更要注意查看交通標志及指示牌。如果因疏忽已駛過出口,此時只能繼續向前行駛至立交橋掉頭,或下一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
石家莊駕校】
http://www.0311j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