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駕車行為有哪些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有關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②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③撥打或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④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⑤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⑥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⑦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⑧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 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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