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考試日期的安排: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的,應當受理,并在申請人預約考試后三十日內安排考試。
考試科目與順序:
考試科目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即理論課考試(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科目(科目三)。考試順利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后,方準參加后一科目的考試。
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或者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三日內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駕駛技能準考證明的有效期為兩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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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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