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車有人管啦!5月2日,記者從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運管局獲悉,《福建省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車輛管理工作規范(試行)》本月起施行。規范、有保障的學車時代已經來臨!
《規范》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對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經營活動的教學車輛發放《教學車輛證》,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機動車駕駛培訓經營活動的教學車輛,必須持有教學車輛證,并隨車攜帶;教學車輛應當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標準的要求,達到二級車以上技術條件,裝有副后視鏡、副制動踏板、滅火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并統一車身標志(統一噴涂駕培機構名稱和監督投訴電話);鼓勵和支持使用新能源、節能教學車輛。
《規范》明確,教學車輛(除實際道路訓練外)必須進入駕培機構自備教學場地或經許可的經營性教練場進行培訓,駕培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教學車輛進行定期維護和檢測,保持教學車輛性能完好;在實際道路上進行駕駛教學培訓活動時,應當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并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學車輛。
教學車輛有了統一規范的管理,對于教練員也是一種約束,學員可以專心學駕駛,學車道路上的障礙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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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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