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起將實施《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條例中指出,違反規定者將被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經營許可證或核減相應的經營范圍。
此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單位不得采取異地招生、異地培訓、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培訓活動,不得出租、出借其培訓資質證書。另外,教練員應當按照核定的準教類別規范施教,如實填寫教學日志和培訓記錄,不得擅自減少學時和培訓內容。
也就是說,從此以后就有了明確的規定保障學員的學車學時及學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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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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