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駕校和教練員,使用不合標準的車輛甚至報廢車培訓,忽視培訓質量,只知道向學員收費。
《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對此作出了專門限制: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應該公示經營許可證、培訓項目、培訓課時和收費標準;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者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教學車輛,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修訂草案)》還規定:低價收購報廢車,然后拆下零部件維修其他車輛,這種行為將被界定為違法,并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