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wǎng)民留言咨詢:我具有煙臺戶口,身份證是芝罘公安分局簽發(fā)的。我的駕駛證和轎車車輛行駛證都是煙臺市交警支隊簽發(fā)的。我現(xiàn)在常年在淄博市工作,并辦理了淄博的暫住證。為了方便起見,我想要把我的車輛“戶籍”由煙臺遷入淄博,也就是想把駕照和行駛證都遷入淄博市交警支隊。請問是否可以?如果可以,請問需要持哪些證件、材料,履行什么手續(xù),到哪里辦理?
膠東市公安局回復(fù):機動車辦理:請持身份證、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到煙臺車管所辦理變更遷出管轄區(qū),然后持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檔案到淄博車管所辦理轉(zhuǎn)入。駕駛證辦理:直接持身份證、駕駛證和暫住證到淄博車管所辦理轉(zhuǎn)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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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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