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考新規出臺,學員通過率明顯降低,昨日場考首考,合格率50.51%; 理論考合格率較首考上升,也僅為42.83%。新駕考到底有多難,哪些環節容易“卡”住考生?
考官為考生支招:理論考要理解書本資料;倒庫考試停頓不能超2秒,要注意看后視鏡。
一、關于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期限的新規定
科目一考試合格以后,車輛管理所將為學員核發駕駛技能準考證明,學員憑此證明參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訓練和考試,原來規定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為2年。為使學員有更充足的時間參加駕駛培訓和考試,123號令規定將駕駛準考證明有效期延長至3年。123號令實施后,本著從寬、便民原則,對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駕駛技能準考證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調整為3年。
二、關于學員預約考試次數的新規定
為督促駕校提高培訓質量,合理利用考試資源,防止出現“以考代訓”的現象,123號令規定:一是三個科目按順序分別預約考試,每個科目預約后可以考試一次、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二是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預約次數各不得超過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試機會)。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學員需要重新從科目一開始考試。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沒有預約次數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必須在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才能參加,考試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請補考,之前已通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成績有效。需要提醒的是,學員因故不能按照預約時間參加考試的,應當提前1天取消預約。對沒有提前按規定取消預約的視為沒有參加考試,考試不合格。
三、關于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是否計算問題
123號令實施前已經預約的考試次數不計算在五次預約限制次數中。123號令實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預約考試次數,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各有五次預約考試的機會。
四、關于123號令實施前已報名但未完成考試的學員按何標準考試問題
123號令實施前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二、科目三考試全部按照新的考試內容和標準進行考試。對于2013年1月1日之前,學員已考試合格的成績(包括樁考)仍然有效;通過科目二樁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項目考試的,2013年1月1日以后繼續參加科目二考試時,可以不再參加樁考或者倒車入庫項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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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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