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聘于上海某駕校任汽車教練員的蔣某20日中午、晚上連續飲酒。在醉酒狀態下,蔣某竟然駕駛教練車上路行駛,被吳江交巡警查獲。昨天,蔣某到吳江交巡警部門接受處理,因醉酒駕駛被罰款1000元,并處15日拘留,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并記12分。
20日,家住上海市青浦區的蔣某駕車前往吳江市汾湖鎮辦事,受朋友邀約,中午、晚上連續飲酒。蔣某明知自己飲酒較多已經不能駕駛機動車,仍然于當日晚上駕駛教練車由汾湖鎮返回上海市。行至汾湖鎮周湖線大觀園卡口時,被汾湖中隊民警查獲。民警使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發現蔣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235毫克/1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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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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