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清‘潛規則’,讓每一個學車人都能很好的完成培訓和考試,順利的取得駕照。”據成都市交委交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該《辦法》,學員認為駕校方(包括教練員、工作人員)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時均可進行投訴。而駕校應當設立專門機構、確定專人來處理學員投訴,而且對學員的投訴必須在5日內進行調查了解后作出處理,并按規定時限回復。學員可以投訴的內容包括不簽訂合同、有欺詐行為、亂收費、索要錢物或要求宴請和消費性娛樂、侵害學員人身權利或騷擾學員等。”交委交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駕校如果對學員投訴措施不力、處理不力、整改不力導致學員多次投訴、重復投訴的,將對當事駕校及教練員處以停業整頓、停止執教等處理。
統一合同格式
十余種情形可退費
除了投訴處理辦法的實施,我市駕校也將采用統一標準的格式合同。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62所駕校,每所駕校的合同均不相同,五花八門且不規范的合同,造成了各類“霸王條款”的滋生。“統一的格式合同出臺后,將有效避免霸王條款的產生。”該負責人表示,統一標準的格式合同目前為推薦使用,在試行一段時間后如行業和市場反應良好,擬將在全行業推廣。
據了解,統一的格式合同上,再也看不到“學費一次交清,不再退還”之類的不合理約定,而是權責明確的退費規定。在10余種退費情形中,對學員最有利的是,如果因學員自身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培訓協議的,學員最多只需支付100元違約金,而駕校有違約行為并拒不糾正時,學員可要求終止協議,并拿回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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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駕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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